明确从3月1日起,对从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铁路场站启运,通过广西北部湾港、新疆阿拉山口、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离境的货物,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。
3月11日,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官网获悉,近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印发《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》,同意以北部湾港为离境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