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,劳动者就业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。就业促进法也设专章强调严禁就业歧视,创造公平就业环境。
就劳动者而言,对于任何有可能给自身权益带来影响的事项,都应该留个心眼,切忌简单草率,事先“堵漏避坑”,才能规避事后的风险。